说明:
一、建议您首先明确未成年人申请出国的目的地——哪个国家或地区。因为不同的国家或地区所要求申办的公证及公证书的制作,特别涉及公证的方式(直接或间接)、需要附译的外文(英文或其他)、认证要求(单认证或双认证)等皆有不同要求。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并结合在公证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情况,我国未成年人出国的主要类型有:
①独自出国学习;
②随校方出国进行集体活动;
③随团队出国参加文艺表演;
④随亲朋好友组团出国旅游;
⑤随父或者母一方出国旅游、定居;
⑥随收养父母一起出国旅游、定居等。
由于未成年人出国目的各异,其可能涉及的公证种类亦因此而不同。
二、未成年人出国通常需要申办的公证事项
①出生;
②亲属关系;
③出行同意声明(委托);
三、加贴照片:根据目前了解掌握到的情况,发往美国使用的出生、学历、学位、结婚公证书、发往法国、泰国、哥伦比亚使用的出生公证书、工作经历公证的,均需加贴当事人的二寸光面(免冠)照片(近照)。
四、因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导致的公证书无法使用或造成经济损失的,本公证处对此不承担责任。因此给本处及公证员的名誉、财产权益造成损害的,本处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